本報波士頓主任甄雲龍
五月下旬社區議會選舉計票並公佈結果後,一封由廿六人聯名對此次選舉表示韶鋼的公開信,曾在社區中文或全文或節錄地發表。但星島沒有刊登,有些讀者問為什麼?
本來事過情遷,已算舊聞,但讀者既問,不得不作答以釋疑,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五月廿五日星期三,聯名信首先在中報登出。據悉中報在廿三日星期一較晚收到來件。而世界日報張先生稱:他們在廿四日星期二上午收到,只遲一天。延至廿四日星期二上午收到,只遲一天。延至廿四日星期四下午,星島仍未收到聯名信,婉雯小姐,詢問究竟。譚小姐稱:送寄公開信由一位專人負責。她給了本人該名負責的小姐之英文名及電話,及一份送寄報中文報及一份雙週刊,另三份英文報,包括波士頓環球報、先峰報及TAB,共七份。其中星島寫得清清楚楚是夏利臣街二四六號,連收件人本人的名字也在內。本人同時向譚小姐要了一份聯名信覆印本。
事實上該份聯名信沒有標題。在下款亦沒有廿六人簽名,只是有另一張表格列出廿六位人士之姓名及職務,更沒有一份至報章要求刊出該文的信件。
為了明瞭究竟,本人乃照譚婉雯小姐的電話,找該位負責送寄「公開信」的小姐詢問,知該電話是華人前進會的。該位小姐叫駱理也,是工人互助中心(設在前進會內)行政主任。而廿六位聯名人士編成的表格內,駱小姐是其中一位。
我問駱小姐為何該文章遲遲不送來星島?是否郵寄來星島?她說:「不能確定」。我再問,是否寄到紐約去呢?她亦說:「不能確定」。
「你知道星島日報有波士頓版,及有辦事處在華埠嗎?」「知道。」她答。「你知道星島OFFICE在那裏嗎?」「知道。」她答。最後她說:「你不是在譚小姐處拿到資料了嗎?」我告訴她是的,但我想研究一下,是什麼差錯,以了解事實真相。因為近期郵差頻頻換人,郵件常有失誤(不那麼前進),只有耐心地等一等。
延至五月廿八日星期六下午,本報紐約果然收到上述資料,與我到社區議會辦公室向譚小姐要的一份一樣,無頭而勉強「有尾」。證實負責送寄公開信的人,落後而不前進,捨近求遠,寄到紐約去。紐約再電傳回波士頓,研究處理,拐一個大彎。
我將整個所了解之過程向編輯部報告,編輯部決定:不登。我說:「同意」於是該公開信被拒刊在本報。
理由是什麼?因為有下列幾點:我們亦「不能確定」。
(一)口口聲聲爭平等、公義,處理一份給媒介的公開文告,亦如此分彼此,是否平等、公義?
(二)口口聲聲反歧視、要團結,對星島波士頓版是否歧視、是否團結?
(三)星島波士頓版服務華人社區八年,銷量為大眾熟知。若連星島有波士頓辦事處都不知道,如何作社區議會的一位公正職員、民意代表?事實上,三年前本報已率先公開反對市長對議會的「任命制」,主張全民(社區)選舉,並發表短評:「是市長工具,還是民意代表?」
(四)若明知星島有辦事處在華埠,而偏要將資料寄到紐約,是何種心態?是不是「故意」?為何?
(五)譚小姐經常寄發社區議會資料各報,七份中英文報紙名單的地址、電話及負責人列得清清楚楚。無論知星島波士頓辦事處,或不知而將資料寄到紐約,可解釋其理由嗎?
六月十一日端午節慶祝會,在查理河畔的攤位上,我專誠拜會了駱理也小姐,她表示了歉意,她希望本服能刊登。
本報尊重廿六位聯名者的意見,正如向來尊重讀者的不同意見一樣。許多年來,本報撥大量篇幅,刊登讀者及團體來稿,只要不作人身攻擊,不涉及法律責任,而留下真實姓名電話者,幾乎從未拒登。甚至稍為踰越者,亦照登,以望有助吹起民主風氣。但此次廿六位聯名之文告,本報由於上述的「不確定」的理由而拒絕登,只好說聲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