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評論員
前一段日子,紐約僑社一位甚有來頭及有地位的僑領,在一次春宴中公開指稱:過去中華公所主席可分成X X X等六大類。這樣子「大膽」、公開、直率地,一針見血地描述,評價作為僑界中樞的領袖,道僑胞心中所不敢道,說僑胞心中所不敢說,僑界反響如空谷回聲,甚至拍案叫絕。稱「講得好、講得妙,講得大家都要笑」。
他強調作為中華公所主席要德才兼備,服務大眾,沒有錯。不單當中華主席要德才兼備,當任何一個僑團主席,又豈可無才無德呢?
但細心想一想,若以傳統的中華文化規範作為價值觀念標準,衡量一下芸芸眾生,有「才」者,本就不多。或可說少,有「德」者,更是不多。或可說少少。而德才兼備者,真是少少少了。故此那位僑領才說:「末見到德才兼備達到理想之人選,當紐約中華主席重任。」詩曰:鳳凰何少鳥何多!
「鳥」多「鳳凰」少本就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鳳凰好過鳥更是事實。但僑社工作得要做,社團得要領袖,這就形成了一份矛盾。不管「鳥」或「鳳凰」,只要你肯出頭去做,而又合法地為大家所推選,就理所當然地成為社團領袖,也就算「德才兼備,眾望所歸」了。
還有就是許多僑團領袖是因可選之材太少而將就將就地當選的。由於僑領的能力問題、目的問題、觀點方法問題、時間問題等等,領導起僑團工作時便出現這樣的、或那樣的錯失、缺點?而受到大眾的批評。
工作有錯失、有缺點是應該受到批評的;而有大不當如紐約那僑領描述的那六種類型領袖入物者患受到指責亦無不可。可惜的是,常有一些苛求者,不是光明正大地公開批評,而總愛背地裡說長道短,指這個毫無可取,那個一無是處,仿彿自己才是孔明再世、服務之王,解難聖手,而對僑社工作自己卻袖手旁觀,光說不做。
平情而論,當僑團領袖是很難當的。
(一)人不是神位,要服務僑社,要出來做事就有可能犯過失。犯過失要被人罵。
(二)當僑團領袖義務的居多,無薪金,或極少薪金。他們得付出精神、時間甚至金錢。
(三)旁觀者清。講或批評比做容易得多。
(四)僑圖領袖絕大多數是非職業性的、業餘的,有別於那些受過正式職業訓練,拿三兩萬年薪的全職僑社工作者。
正因此,僑領之工作出現錯失、缺點,只要不危害到僑社利益,而又盡力而為,批評之餘,是可以體諒的,可以原諒的,可以同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