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黃龍光先生被警毆傷事件,社會人士已發出廣泛的回響。一方面對黃氏表示同懷;另方面對暴力表示抗議。並成立了「支援黃龍光委員會」,向警方討回公道。
許多社團領袖指出:「黃龍光事件」並不是一件孤立事件。它反影了少數民族受到不平等待遇及華人社區存在的難題。各華人社區的應有權益。
美國以人權和公義為立國精神。警察支領來自納稅人的薪金,責任是除暴安良、保護市民的人權和財產。若警員侵犯人權,就有如「保鏢」搶劫、法官運毒一樣,護法者犯法!
故此我們支援黃籠光,意義上不只停留在這樣的層面:即支援華裔、血濃於水;爭取少數民族的平等權益。而更應提高到超越民族和社區的另一層面:即反對暴力, 維護人權,伸張公義。就算被無理毆傷者是任何族裔人士,我們亦有權發出支援的呼聲,要警察收起暴力的拳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