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方案甲能將舊昆士大樓達成社區的行政,教育、文化、服務中心,非常迎合社區的實際需要。社區的確需要一個這樣的中心。尤以近年,僑社「群雄並起」中華公所的傳統領導地位受很大靂撼,為謀求華人福利,有識者常呼籲各團體聯合一致,建設好社區強有去向有效的領導中心,「振興中華」,中華公所與教育、文化、服務中心結為一體,振興會占地利。但全部改建費里六十二萬元,尚欠二十八萬,籌措談何容易?除非有大善長仁翁,一次過捐足此數,若要全僑捐款,必困難而耗費時日。
方案乙則捨棄大樓側翼及部分土地,而保證主樓有足夠資金改建。棄了「車」,保了「帥」。只要有關部門批准,不假另求,計劃便可進行,而且為華埠增加十一個住宅單位、十一個車位,雖然在今天華埠住宅奇缺當兒,十多個住宅只是杯水車薪,但總為華人所樂見,市府方面。在經費短絀的年月,每年可增加些少稅收。總之化「腐朽為神奇」,於公於私都有益.據一些明市府內情之人士分析,市府有關部門對此万案的各項計劃亦必樂於批準。
但方案乙將中華公所「摒之門外」,中華只好屈居數十年前的祖屋,孤零零與社區的教育、文化、服務機構首尾不相連。
兩方案經中華公所全體識員討論結果。幾乎是無何選擇地,一致同意試行乙方案。
部份職員仍指出,若施行乙方案,將必涉及更繁複的問題。例如預算是否準確?住宅單位賣不出去或銀行不貸款又怎麼辦?等等。其中一項最關切問題是劃則費用,誠恐計劃不成。費用用去,故議員們又以「試行乙方案。但以成事之前不耗費(最好是免費劃則)為宗旨」,作為通過議案的補充。此不外是關心到太公之荷包。怕未見官先打八十,實孝子之道。
但免費之劃則師如「海客談瀛洲,煙濤敬茫信難求」;倒是義務律師或會計師尚「越人語天姥,雲霞明滅或可?」。誰可保證試行而不要費用?關鍵大抵在多少而已。據說,當事者亦有巧婦難為之嘆。而政府某部門又認為:既然建柏文出賣,則要收某某費用。不會「只賣一元」,令事情似乎又參入一些複雜因素。當事者會不會因此由慨歎氟餒?
經驗告訴人們,常有一些懷大志之士,願帶三尺劍,建功立業。獻身社會,但遭困難不測會氯餒而俏沉,甚至「退出江湖」。
廣教大樓問題已拖了七年,僑胞亦盼望了七年,真是七年之痒。痒久會生病。厚望於中華公所全體議員及當事人,群策群力,務要完成改建計劃,則對我民族自尊,對後代子孫,對華人社區,功莫大焉!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