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三)八四年度的中華公所主席候選人,照社團提名之名單有四位。提名先後順序是:余文博、黃鴻樞、周紹球,黃兆英。前兩位自動推辭,實際上「競選」主席位者,只有後兩位。余先生、兩位黃先生乃僑社名人,僑眾就算未謀真面,亦聞其名。唯周紹球先生,認識他的僑眾不很多。突然要競選中華主席,究竟是何方神聖?正此,他更應該被引荐著給僑眾。甚至引荐給中華議員大會,讓議員們聽聽若他當選主席,以何德何能用何方法領導中華公所運作。
可惜周紹球作為一個中華主席侯選人,沒有機會向議員發表談話」;甚至選舉日沒有被引介給議員;更甚者。據說各社團收到之選舉通知書連候選人名單都沒有,只是在選舉會上及選票上列出各侯選人名單。對此,一些議員認為不大妥當。周氏即使是名不經傳,對僑社沒有突出之服務紀錄,甚至真如一些人批評的那樣,連中華公所的大門都不知「開向何方」,但假假地是大僑團推荐的人選,是中華主席候選人,禮貌上都是應被引見的。周氏對此也表示些少「微詞」。
但另一些議員認為向議員介紹候選人,沒有先例;(本報覺得,候選人陌生得要向議員引介或者亦沒有先例)必須要對議員大會引介候選人,從章程上找不到依據。
若果說不引介候選人於理未合;但照章辦事倒又於「法」有據。
(四)周氏竟然效法美式政治,提出候選政綱來,有人喝釆,覺得應該有「政綱」。但亦有人表示:周紹球被人牽著鼻子走;甚至是「請槍手」作文章,攻擊中華公所。
周氏事後卻公開稱:(1)雖然沒有什麼服務僑社記錄,但可以爭取服務僑社。(2)中文程度或未足以寫出來表達政綱,但政綱是自己的意見。(3)提出政綱不等於攻擊中華公所。例如提七人小組五人同姓只是證明中華人材不足,才將工作集中少數人身上,因此要多選賢與能,但不等於謂七人小組的成員不稱職。又例如稱繼續搞好華埠衛生,不等於說中華公所沒有搞華埠衛生。(4)即使是「攻擊」中華公所,也無不可。如有不當,大眾是可以「攻擊」。但只是對事而不對人,而且目的是希望中華有不當之處可以有大眾提出意見改進。最後周氏還稱,我倒希望黃兆英先生亦提出自己的「政綱」呢。
說話似乎帶點挑戰性。但周先生卻說:「我輸給英哥(指黃兆英)口服心服。我知自己不會
被選,躭心連一票都沒有。結果有九票已大大超出我意料之外。英哥他確是個適當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