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中華公所有沒有危機」(之十一) 生命在於服務(下)
本報觀察員
(七)重視每一個新興與社團的參與。新興社團愈來愈多,本是正常的發展現象。如果新興社團未都成為中華的成員,則中華不能代表這些社團。所謂代表紐英崙全僑,豈不成為「賈(假)大空先生」?
中華雖聲稱歡迎社區社團加入,有「包容的氣量。但這裡有個根本問題就是:是開明、好客的主人,還是忠實、誠懇的僕人。」
既然中華立意在全僑,則全體僑胞及僑胞的組合各個組織,便是主人,中華是服務大眾的「僕人」。正如民主社會的官吏,對選民亦自稱為「忠僕」一樣。中華何不組成代表團,親訪各新興社團,聽取他的意見。又再解釋中華的宗旨,邀請及勸說社團加入中華,共謀社區的利益?這損害中華的尊嚴,相反才顯出它的誠意、謙虛及大度。
(八)重新作會員的登記。多年來,中華的組織重心放在姓氏團體基本會員上。時至今日,連華埠有多少商號?中華也沒個底。更不必說紐英崙的六百間餐舘的名稱、公佈、東主及員工了。其實,餐舘業仍是支撐全僑經濟、生活、就業的基本力量,從業員最多。
(九)恢復出版中華公所通訊。中華數年前破天荒從政府處取得六萬無撥款,按中華公所公佈的「計劃書」,其中有萬多元為出版中、英雙語中華通訊之用。該計劃實甚有遠見者。因為出版通訊,最重要的作用是加強了中華與全體僑胞的聯繫。通過通訊,可以公佈中華每一時期有計劃;財政收支;計劃試行情形等等,並且可宣揚中華的宗旨;減少僑眾對中華的誤解、隔閡;接受僑胞的監督。此亦所謂公開、為公、以昭大公。「公」而後平也。可惜未知撥款縮減?還是何種原因,通訊曾出過兩次「手抄體」後,便壽未終而正寢,僑胞與中華同樣有損失。
(十)建立議員的提案及質詢制度。議員作為社團、商戶的代表,乃代表社團及商戶,行使聽工作報告、討論各種情事、表決方案的權利。亦有質詢、聯合提議案的權利。
(十一)取用新式的財政制度,制定每年的財政預算表及資金產負債表。
(十二)建立一個專門鼓勵、協助華人參考及選民登記、投票的小組,負責這面工作。
(十三)繼續籌辦中文圖書館,開展多些中華文化活動以豐富僑眾的精神食糧。在美華人如何落地生根,融化在美國社會中是首要事。但大多數移民未放下中華文化傳統,在社區又難找一處精神寄居之所。中華則最有條件做這件事。
(十四)開展各項服務。查中華「成名」是因為服務。「起家」發展,亦是因為服務。今後要「保名節」亦非要開展服務不可。歸根到底,中華整個生命力在於為僑社服務中。如抽掉了服務,活力就減弱,以至衰微。
十多年來,許多新興團體開展各種服務,更好地取代中華許多職能。中華要開展各種服務,便有可能與這些社團的工作重壘,產生矛盾。所以才有一種論調謂:
「中華今後只有房屋事可為。要保持領導地位,便不要做其他服務,與社團爭「分」(指政府撥款。」
不要與其他社團爭「分」,造成衝突,這的確是件重要事。僑社工作有社團分工,效率會更好。但這裡亦有實際問題,可能與「分」無關者。
(A)分工後可能仍未滿足實際需要。例如昆市社校辦英文班,以移民教育為重要「分工」。但遠不能滿足移民需要。華美福利會除了東南亞難民英語班外,年前便再辦收費英語班,學員數百,又仍未滿足移民需要。於是經濟協會,大同村居民聯誼會、中華藝文苑紛紛辦英文班,照樣受學員歡迎,就是一例。故服務可分主從,並無「專利」。
(B)中華今後有多少「房屋」問題可做?正如本文前章所述,華埠土地、政府資金、房屋性質已限定了「房屋」無大可為。而新移民的教育、就業,才是長久及根本問題。因為語言與就業若解決,華埠以外有的是房屋。
中華要社團尊為領導,又除「十年一閏」的房屋外便無可作為,豈不「老子無才便是德」?這與中華的生命之根本——服務,實在有很大矛盾,發人深省。
以上一些「怎樣做」辦法,祇是一些摘錄。僑胞談到的形形式式辦法,未能全部照登。這些「辦法」,觀察員相信是出自誠意。出自希望中華公所興旺,當然都是紙上談兵。要做嗎, 得服膺於兩大前提:即是改革體制和有銀紙,不然,祇是浪費「口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