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視城西
位于波士頓城西約三十里的費明翰市,九號公路兩側區域,通衢大道,貫通南北東西。近期波城詩人之間 “阡陌” 論戰,無論“阡陌”所指是小徑還是大道,該地段都可稱為“阡陌縱橫”。所有大百貨公司、大汽車代理、娛樂場都幾乎在那兒設點,商賈櫛比鄰次,顧客雲集,終日川流不息。在該處兜一圈,生活所需,衣食住行,盡可解決。如有所謂購物城的話,這是真正稱得上購物的《城》。年前,在這購物城中心九號公路旁開設一間『太平洋餐館』,供應自助式中國餐。不久,購物城洋場十里,格外飄香。遠近食客,聞風而來,都贊“太平洋”格調高,食物好。中華美食文化,注入新的元素,改善了廣大顧客的觀感﹕噢!中國菜,自助餐。『太平洋餐館』座落在一小崗上,有開闊的視野。門前停車場可停百部車。外觀“洋味十足”,全無如花花綠綠、像廟又像宮的傳統中式格局。進門要拾級而上,通過候駐間及酒吧,便眼前一亮﹕寬大的餐櫃廳,十個八個餐櫃台,擺滿上百種各式各樣餐食,熱氣騰騰;點心、水果,新鮮、晶瑩,五光十色,與天花折射出的鎏彩,相互交織映輝。即便是一盤普通生菜,擺放也很講究,真是『瓦瓿勝金玉,園蔬愈珍饈』,任憑顧客選揀,做『釣魚郎』,當『火鳳凰』。難得的是﹕仍可特別“柯打”北京鴨!由專人伺候,自助之餘,又他助一番。圍繞著中心各式餐櫃是四大餐廳。每個餐廳的布置,各俱特色,但同樣潔淨明亮,牆上掛有名家書畫或點綴擺放藝術品。主人家是位藝術家、收藏家,這些名家書畫、藝術品,正是他幾十年來珍藏的一部分。與餐館外形的西化比較,餐廳的裝璜則是現代中國化。餐台鋪上雪白的台布,坐位空間寬闊,嚴然是一間高級餐廳格局。一般自助餐館,向來給人的印象是“餐價平”、“任食”、“多樣”。總之,填飽你的肚皮為第一要務。由于成本關係,質量與服務嗎,想顧客也不便作更多要求。太平洋餐館,除了餐價一般,款式多之外,同樣注重食物的高精質量,也強調賓至如歸,令人感到舒適、親切。可以感受到,主人是傾注多少心血在里面,以展示一幅現代中華飲食文化圖,顯示一個高質中國自助餐範模,如一位畫家,在他的作品劃龍點睛地著墨。平心而論,在那兒用餐,大贊“又平又靚”之餘,不禁悄悄問﹕『藝術家重理想,重完美。但在商言商,有錢賺嗎?』賺錢之道,各有蹺門。以快打慢,捷足先登是一種;培養市場,擴大客源,海納萬川是另一種;一本萬利,乃營商者追逐的目標;細水長流,薄利多銷也能致富。不過,對文化藝術工作者而言,這門道仿佛都是不知盡頭的遙遙長路。但對太平洋餐館東主趙先生來說,可能另有不同算法的賬。趙先生是位國際著名攝影家,也是位藝術品收藏家。筆者曾參觀過他的工作黑房。他說﹕這些都是“敗家仔”愛好,化不少錢。人都有愛好,的确,凡有所謂“愛好”者,那一樣不化錢?就筆者所知,許多年前,趙先生用一萬元從拍賣行買回一張普通大小的黑白照片。在外行人眼中,照片平平無奇,一萬元,覺得簡直發神經。後來才知,該照片乃某國際大師的驚世代表作,目下,價格可能值四萬元!又某棒球明星用過而簽名的球棒,買時一千多元,現在有人用五六千元搜購……自我欣賞個夠,再以數倍獲利出售,這種生意,不也是投資者金黃的夢嗎?筆者不懂生意經,但相信太平洋東主如此經營,定有他的哲學。光是令中式自助餐,傲視城西,也教人可以自我欣賞一番了。至于是否欣賞個夠以後,又百倍利錢?那就但願如是吧。
人死可以復生
2004-06-27
甄雲龍
有句話﹕『人死不能復生』,大家都公認無異議,視為致理名言。如果有團體要開會表決這句話對不對,一定是『無異議通過』或『一致通過』,永無機會翻案。
且慢,原來人死是可以復生的。如果將『人死不能復生』當作定理一致或無異議通過的話,還是有機會可以翻案的。
了解中國近代史的人,甚至不少曾有親身經歷的過來人,都有翻案或被翻案的知識和經驗。每次『政治運動』過後,不是說產生了冤、假、錯案嗎?既然是冤案、假案、錯案,就應該翻嗎,所謂與時俱進,幾十年來,不知翻了多少冤、假、錯案;如不翻案,難道冤案、假案、錯案任由它冤、假、錯下去嗎?先看看下面網路錄下來的一則中廣消息﹕
『大陸湖北省恩施地方有一個七十八歲的老太太,在過世九小時之後,又奇蹟似地活了過來。而且老太太說,活過來之後,好像感覺身體更好了,左鄰右舍知道老太太鬼門關前走一遭的經驗,莫不嘖嘖稱奇。
這名老太太由於年歲已高,患病已經一個多月了,上個月九號,老太太躺在床上,四肢冰涼,已無氣息,家人認定老太太已經去世,於是按照當地習俗,為她淨身之後穿上壽衣,將老太太的遺體安放在棺材,並且按照當地習俗,準備在家裡停棺三天。
結果,家人為老太太守靈守到清晨的時候,家人突然聽見棺材裡發出敲打聲,把家人嚇得趕緊跑到外面叫醒其他人來看,家人把棺材蓋一打開,只見老太太從棺材內緩緩爬了起來,還問家人說,幹嘛把她裝進棺材裡?老太太「死而復生」的消息瞬時傳遍了全村,大家都感到極為不可思議。』
孝子賢孫們,小心了,對親人不可過早『蓋棺定論』,特別千萬勿匆匆下葬,九轉能還魂,人死可以復生!
星期二中華公所開了一個馬拉松會議。會議討論多個已經『通過』了的決議問題,舊事重提,頗費一番唇舌。有些議員又振振有詞地說﹕通過了決議,又拿來討論,老是翻案,到何時了?聽起來『表證成立』,有道理。其實翻不翻案,決定條件是該案本身是不是冤、假、錯案!如是,一百 年過去了,也應該翻案。讓我再說一遍﹕『既然是冤案、假案、錯案,就應該翻,難道冤案、假案、錯案任由它冤、假、錯下去嗎?』冤、假、錯案必須及時改正、修正,把顛倒的再顛倒過來,團體才有進步,社會矛盾才會化解,族群才會真正和諧。翻案不是大不了的情事,倒是什麼造成案要翻?才是一個值得大眾深刻思考的大大問題,尤其值得當權者思考的大問題。
人死尚可復生!有案應翻直需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