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黃培潤先生是大同村興建過程中主要的當事人士之一,他億述稱:十多年前政府建東南高速公路與北九十三,九十五號公路連接。經過波城市東華埠,將華埠乞臣街南 段一邊街道的十數樓宇如黎庭掃穴地一舉拆平,連安良工商會一座完整漂靚的大樓後部亦被迫拆去,華人毫無「還手」之力,不知有多少家庭流離失所……而現在大 同村地段尚一片荒蕪,一些人正意圖染指。
當時許多熱心人仕積極奔走公聽,復得當時波市參議長之助,將那些染指人士之假公濟私企匿打破,最後由中華公所取得大同村地段之地皮,決定興建一座大同村,性質是廉價屋宇,供低收入者居住,並有意安置因乞臣街樓宇被拆遷失所的華人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