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叔
據載中共政治局(最高權力機關)新貴,胡啟立老弟,內定為胡耀邦老哥的接人,領導共產黨。大陸是黨領導一切的,則胡老弟將領導一切。對這樣一個關係社稷安危,十億生計的人物,人們的期許實在太!願佛祖保祐他聰明睿智不要犯大錯才好。
近有兩件事令哈叔憂心忡忡,很為胡老弟擔心,亦為被領導的「一切」擔心。
去年十二月九日,北京學生有示威紀念一二九之傳說。今年四月五日,紀念天安門事件十週年,又傳示威。後來,都被分化、勸說、化整為零了。胡老弟發表演主謂:「一二九」、「四五」的歷史使命已完成。言下之意是,已過去的就不必紀念。別人當政,可以示威;我當政,就不必了。
紀念一個歷史事件,無論今時是否有其現實意義,但不外是承先啟後,如紀念先人一樣慎終追遠。
如果過去的就不必紀念,歷史究竟如何寫法?此無他了,胡老弟大概不是不要歷史,不要祖宗之人,祇是太現實,合我統治者大紀特紀,不合我統治者,不紀。
但演講所持的理由,簡直弱得不堪一捏!
尤有進者,近期在大陸打擊經濟罪犯,胡老弟又發表高論,謂「殺雞儆猴」!
何為雞?又何為猴?
雞者,最底層、低賤,最不值錢之家禽也。這些家禽走不遠、飛不高。要殺可隨便殺。連反抗的力量都沒有,最多臨死撐一下腳而已!雞者,就是普羅大眾,就是小小老百姓。
猴呢?就是有手有腳,爬樹登山如履平地,慣於跳躍,走後門,詭計靈活的類人獸,哺乳動物便是。猴就是太子黨、有權官吏。
假如胡老弟以政治局成員身份,視國家安危為已任,決心整頓黨風,申張法紀,無論你是雞也好,猴也好,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犯法了,就緝拿、審訊、定罪便是。何需要殺雞而儆猴呢?
怪不得許多犯罪的「雞」,貪污了幾萬元,或盜竊了什麼便被格殺。那些未經審訊的嫌疑罪犯雞,一夜之間被送到西北戈壁灘。而近期像北京某大官之女那種嚴重主犯「猴」,亦只判其七有期徒刊了事。猴就不同於雞,就這樣儆之可也!難怪有些犯罪的猴王,還躲在花果山、水濂洞享清福呢。
如要有效地打擊經濟罪犯,先應立明確的法例,然後嚴格的執行。為領導者,以身作則,知法犯法者罪加一等。為猴者,更應為雞樹立榜樣才對。
胡老弟若能本末,說「殺猴儆雞」,那法治,更可期矣!